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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改〔2017〕号789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各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见附件)。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7月7日
附件:
粤发改价格函[2017]3426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