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市属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为了健全和完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确保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在行政事业单位有效实施,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财政部起草了《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征求意见,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局会计处。
联系人:谢小丽,电话:83938629
电子邮箱:xiexiaoli@szfb.sz.gov.cn
此函。
附件:财政部会计司关于征求《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3号(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