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和内控建设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度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质量的通报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12-27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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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会〔2019〕128号

市属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2018年度,全市各区、各行政事业单位积极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计〔2017〕1号)有关精神,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工作情况运行良好,并取得了较好成绩。

  根据财政部关于上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要求,我市于今年5月底高质高效地完成了上报工作,获得了财政部的认可。经我局认真筛选比对,按照是否按时上报、报告填报是否完整、纸质报告信息与系统电子版报告信息是否一致、报告文字总结部分是否具有实质内容、报告文字描述的情况与附表信息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报告附表反映的信息是否存在不符合逻辑的情况、“附件信息统计表”中的每一项目是否附有相关证据等标准情况,现对报告质量完成较好的以下单位予以通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圳市第三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水务局、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深圳市妇女联合会。

  各区行政事业单位在区财政部门的带领下,也如期圆满完成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其中福田区、宝安区、罗湖区财政部门表现突出。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以及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请全市各区、各行政事业单位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积极打造本单位良好的内控管理工作新格局,为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与实施工作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16日

(联系人:谢小丽,电话:83938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