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深财会〔2020〕3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财会〔2019〕2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
2.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月6日
深财会〔2020〕3号
各有关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财会〔2019〕25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财政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的通知
2.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基本指引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