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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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会计考办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退费时间变更的温馨提示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11-17 【字体:

各位考生: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广东省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拟定于2020年12月1日至25日接受报名。

  为了做好我市2021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根据上级要求,目前我市正在进行的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高级报名费退费时间,将由原定于2020年12月10日截止,提前至2020年11月20日结束(报考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资格考生退费时间保持不变,仍为12月10日截止)。

  请计划不在深圳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高级考试的考生,尽快办理退费申请,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费的考生,将视为继续在深圳参加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特此提示。

  深圳市会计考办

  2020年11月16日

相关稿件: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