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深圳市鹏建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登记备案公告
深财会〔2018〕1号
(深财资备案[2018]001号)
深圳市鹏建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深圳市鹏建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二、深圳市鹏建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朝彬。
三、深圳市鹏建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东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四、深圳市鹏建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原资产评估资格证书(证书编号:47130004,序列号:00010307,发证时间2013年11月28日)已由我委收回。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