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深财会监〔2026〕35号
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深圳分所申请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陈芳(120000090741)。
三、北京精勤成思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的经营场所为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南步社区金牛西路11号益科大厦B1005。
深圳市财政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