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市通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注销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11-24 17:3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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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会〔2023〕105号

  深圳市通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编号:47470286,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胡凤香),因合伙人决定注销深圳市通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资格,并于 2023年11月21日向我局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我局于2023年11月21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许可。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2023年11月21日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依法注销,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并应当自执业许可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