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云瓴(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登记备案的公告
(深财资备案〔2023〕23号)
云瓴(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报来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
一、资产评估机构名称为云瓴(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
二、云瓴(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刘常凯。
三、云瓴(深圳)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合伙)合伙人的基本情况,申报的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基本情况等备案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7月3日
(联系人:于小姐,电话:0755-839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