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制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
为推进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财政部近日制定印发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详见附件)。这是我国首次制定全国性的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规范》将新时代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总结提炼为三条核心表述,即“坚持诚信,守法奉公”“坚持准则,守责敬业”“坚持学习,守正创新”(简称“三坚三守”)。三条要求逻辑清晰、层层递进:“坚持诚信,守法奉公”是对会计人员的自律要求;“坚持准则,守责敬业”是对会计人员的履职要求;“坚持学习,守正创新”是对会计人员的发展要求。“三坚三守”强调会计人员“坚”和“守”的职业特性和价值追求,是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求的集中表达。
根据财政部印发《规范》通知的有关精神,有关主管单位应当大力宣传《规范》精神,帮助广大会计人员全面理解《规范》内容,准确把握《规范》提出的要求,将有关要求落实到具体会计工作中,使其成为广大会计人员普遍认同和自觉践行的行为准则;各高校财会类专业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将《规范》要求有机融入教学内容;用人单位应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遵守职业道德情况作为评价、选用会计人员的重要标准。
附件: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