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南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注销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1-06 17: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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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会〔2022〕99号

  深圳南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编号:47470288,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常大鹏),因合伙人决定注销深圳南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资格,并于2022年12月20日向我局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我局于2022年12月21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许可。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2022年12月21日起,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被依法注销,企业主体继续存续的,不得从事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企业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并应当自执业许可被注销之日起10日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