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深财会〔2022〕81号
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深圳市分所申请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分所执业许可。
二、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李丽(110003950007)。
三、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市分所的经营场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与泰然六路交汇处红松大厦A区10C。
此复。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