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德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许可注销的公告
深财会〔2022〕34号
深圳德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编号:47470105,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陈万香)因合伙人决定注销深圳德扬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执业资格,并于2022年4月28日向我局报送了终止备案材料。我局于2022年5月5日注销了该所执业许可。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自2022年5月5 日起,该所不得从事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业务,其名称中不得继续使用“会计师事务所”字样或者其他使人误认为是“会计师事务所”的字样,并应当自执业许可被依法注销之日起20日内,办理商事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