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许可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执业的批复
深财会〔2022〕18号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深圳分所申请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许可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深圳分所执业,颁发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分所执业证书编号:440101574701。
二、负责人为聂铁良。
三、经营场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九路11号海松大厦A座606。
四、分所注册会计师数量为6名(含分所负责人1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聂铁良(440100630005)、李斌(330000010130)、王伟(420100051006)、陈杰(440101570083)、金毅(440101570082)、赵曦恒(440101570081)。
五、请你所持本批复文件到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分所注册会计师转入手续,在未办理完转入手续以前,不得在该分所执业。
此复。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