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片区分所执业许可的批复
深财会〔2025〕75号
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片区分所: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的规定,我局对你所报送的深圳分所申请执业许可的材料进行了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准予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片区分所执业许可。
二、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片区分所的负责人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刘洛(440300481157)。
三、深圳久安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自贸试验区深圳前海片区分所的经营场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怡海大道1167号海运中心口岸楼0702号-B067。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