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鹏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备案公告
(深财资备案〔2022〕45号)
深圳鹏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深圳鹏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由原来的龚胜刚变更为汪保元。
深圳鹏城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由原来的张希超:10%,田仁勇:30%,龚胜刚:60%;变更为汪保元:40%,龚胜刚:60%。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3日
(联系人:于小姐,电话:0755-83938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