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深圳稻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的公示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5-09 16: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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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5年5月8日受理了深圳稻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稻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经营场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雪岗北路恒博利丰产业园C1203B。

  四、首席合伙人兼执行合伙人姓名:白代萍。

  五、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白代萍,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11102293139,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20年3月至2025年3月 四川中致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5年3月至今 协会代管。

  2.袁江华,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20600414349,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20年3月至2021年7月 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分公司;

  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  协会代管;

  2021年8月至2024年4月  湖北诚君尚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24年4月至2024年12月 湖北赛因特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至今  协会代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5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合伙人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执业许可而被审批机关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许可的决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手续。

  申请人已向我局递交上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公众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局举报。

  六、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755—83948199。

  通信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518034。

  网 址:http://szfb.sz.gov.cn/。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