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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秘〔2017〕7号
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深圳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7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通知》(深绩委〔2017〕2号)要求,经研究,现将2017年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和听证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我委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一)市本级预算编制,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35号)。
(二)市本级预算调整,依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通知》(深府〔2016〕35号)。
(三)“院前急救”以奖代补机制、奖励机制调整。
(四)修订《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二、2017年我委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
“院前急救”以奖代补机制、奖励机制调整。
三、工作要求
各相关处室要按照《深圳市2017年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指标评估操作规程的要求抓好落实,秘书处和法规处要做好督促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特此通知。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