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14 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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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法〔2025〕8号

  为落实《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12号),明确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口径,我局研究起草了《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见附件1)和修订说明(见附件2)。《实施办法》研究制定工作已纳入我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听证事项,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拟就《实施办法》举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议题

  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实施办法》的内容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15:00-17:00。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814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确定参加听证人数为9名。

  四、听证报名方式以及筛选原则

  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请于2025年3月31日18:00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3)并发送至zfgdt@szfb.sz.gov.cn电子邮箱,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报名”。

  我局将结合报名参加听证人员的职务、学历、年龄及所在单位、行业、领域等方面情况,以及申请时间顺序综合确定本次听证会听证参加人选。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听证参加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次听证事项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加听证会期间,请严格遵守听证纪律,服从听证主持人的组织和安排,按听证议题的顺序,理性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不发表与听证无关的言论。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将依法另行公告。

  (四)其他未尽事宜我局将通过深圳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修订说明

             3.听证参加人报名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1.前海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修订说明.doc 附件3.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参加人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