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检查通知书(高丰安资产评估公司)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09-01 11:2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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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书〔2020〕401号

  深圳市高丰安资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的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2020年度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2020〕12号)要求,我局决定派出检查组,自2020年9月7日起对你单位近两年的资产评估业务执业质量情况、内部管理和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将延伸到以前年度或有关单位,请予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检查组组长:池伟星;

  检查组成员:李夜雨、张孝琦等; 

  联系电话:83938767。

深圳市财政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