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投诉举报办法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8-11-13 16: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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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方式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二)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投诉、举报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应超过5人。

  二、投诉举报途径

  1. 电话:0755-83948199

  2. 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

  3. 邮箱:czjc@szfb.gov.cn 

  4.网上投诉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市财政委职能范围内的业务事项;

  (二)市财政委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揭发;

  (三)投诉人认为市财政委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投诉,不属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事项;

  (四)其他依法属于市财政委职权范围内的受理事项。

  四、投诉举报内容填写要求

  (一)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具体行为线索等资料;

  (二)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五、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二)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人、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