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投诉举报办法
一、投诉举报方式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采用电话举报、来信来访、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方式向本机关投诉、举报;
(二)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投诉、举报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应超过5人。
二、投诉举报途径
1. 电话:0755-83948199
2. 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
3. 邮箱:czjc@szfb.gov.cn
4.网上投诉
三、投诉举报受理范围
(一)市财政委职能范围内的业务事项;
(二)市财政委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的检举、揭发;
(三)投诉人认为市财政委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出投诉,不属于诉讼、仲裁和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事项;
(四)其他依法属于市财政委职权范围内的受理事项。
四、投诉举报内容填写要求
(一)投诉人、举报人应当至少提供被投诉人、被举报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具体行为线索等资料;
(二)投诉人、举报人投诉或举报违法行为应当实事求是,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诬陷、捏造事实。
五、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主要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准确;
(二)投诉、举报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投诉人、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三)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投诉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