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275号)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14 19: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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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书〔2025〕275号


  当事人:胡X红

  单   位:深圳市永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一、违法事实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X红出具“深永专审字[2022]S013号”专项审计报告时未勤勉尽责、未按照执业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业务报告,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胡X红作出罚款三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