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财书〔2025〕256号)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07 17: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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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书〔2025〕256号

  当事人:卫X

  单    位:深圳市巨X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一、违法事实

  注册会计师卫X出具“深巨X财审字(2022)AC125号”审计报告时未勤勉尽责、未按照执业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业务报告,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行政处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对注册会计师卫X作出罚款二万元的处罚决定。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