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根据《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管理工作的通知》(深财票〔2017〕3号)等规定,我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于2020年8月24日至8月28日先后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5家代收银行开展了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检查。
各代收银行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情况总体较好,能够较好执行财政票据管理有关规定,将财政票据纳入银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制定了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实行专人管理,设置了票据管理台账,票据存根妥善保管。但少数银行领用的财政票据未在规定时限内核销,我局已印发通知,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核销。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财政票据事后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用票单位进一步规范财政票据使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