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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规范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以及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应议的各项工作。一是积极依法应诉。2017年,应诉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宗、二审行政诉讼案件2宗、再审行政诉讼案件0宗,已审结案件胜诉7宗,应议行政复议案件7宗,维持4宗。所有接到法院传票的案件,均出庭应诉,严格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我委负责人或者工作人员出庭应诉7次,出庭应诉率100%。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共审结行政复议案件7宗,撤销1宗,维持5宗,驳回申请1宗,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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