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深府函〔2020〕27号)工作部署和《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双联办〔2024〕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现制定我局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我局将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并按照不超过3%的比例随机抽取社会组织开展检查,重点关注《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制度执行情况和财政票据管理使用情况。
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我局将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安排和《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从我市非证券备案会计师事务所中抽取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重点关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内部管理以及《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执行情况等。
三、资产评估机构检查。我局将按照财政部的部署安排和《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联合监管若干措施》有关要求,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从我市非证券备案资产评估机构中抽取检查,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设立条件以及《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等。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