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深财教〔2022〕40号
市教育局: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68号,见附件1),结合你局分配意见,现调整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1,116万元,其中追加南方科技大学1,596.79万元,追减深圳大学407.18万元,追减深圳技术大学73.61万元(见附件4)。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纳入直达资金范围,请各部门切实加强资金管理(请列205“教育支出”),对于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实施的项目,应优先使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要结合我市区域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第30页),随同预算资金同步调整项目绩效目标,作为绩效监控和评价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主管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应在2022年5月13日前按要求编报预算项目,并配合做好后续直达资金的数据采集、汇总、录入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2〕68号)
2.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议的函
3.财政部关于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直达备案审核(第一批)的意见(财教便函〔2022〕273号)
4.深圳市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财教〔2022〕68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pdf 附件3:关于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直达备案审核(第一批)的意见.pdf 附件2: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议的函.pdf 附件4:深圳市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