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补充通知
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市财税服务行业协会、市商务代理行业协会、宝安区企业服务行业协会、光明区代理记账行业协会、深圳会计进修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动员全市会计人员积极参加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我局印发了《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详见附件)。现就落实参赛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奖励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按要求参加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答题成绩在90—100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30学分;答题成绩在80—89分的会计人员,视同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20学分。答题成绩达到上述分数标准的我市会计人员,将由我局统一导入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折抵2022年度专业课学分,会计人员无需另行申请。会计人员在深圳市会计管理综合平台完成信息采集后,可查看学分抵扣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
深圳市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
(联系人:谭新辉,电话:0755-83938957)
附件:深圳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网络知识竞赛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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