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方案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综〔2021〕47号)下达我市2022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用于租赁补贴、老旧小区改造和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3,770万元。
上述资金按如下方案分配:罗湖区用于租赁补贴60万元,宝安区用于租赁补贴40万元和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4,937万元,盐田区用于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7,033万元和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1,700万元。
深圳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