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
深财教〔2019〕128号
各区财政局:
我局于2019年12月收到《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的通知》(粤财教〔2019〕221号),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51.6万元(具体为:福田区7.2万元、罗湖区9.6万元、南山区4.8万元、宝安区27.6万元、龙岗区2.4万元)。根据《预算法》第五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接到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正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要求,现将上述资金提前下达你局,补助资金待2020 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一、请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 号)的要求,及时做好指标安排和分解下达工作,全额编列下一年度年初预算,并准确列入相关收支科目。
二、请各区加强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对本次下达的预算指标和任务,结合省和市区对财政绩效管理的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资金发挥绩效。
深圳市财政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