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7—2029年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资格招标公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10-08 09: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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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以及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存放管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要求,经商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财政局制定了招标文件,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27—2029年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资格,请深圳市内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数量和方式

  2027—2029年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资格。

  采取自愿申请及综合评分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机构作为2027—2029年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资格有效期3年,从2027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该有效期内,如遇政策调整或其他重大情形发生,深圳市财政局将会同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新的政策要求,提前重新启动新一轮的深圳市省级统筹基金定期存款存放银行资格招标工作。该有效期内,存放银行可申请参与省级统筹基金分存工作,深圳市财政局将根据资金分存有关规定进行评分,评分排名前20家银行将获得省级统筹基金资金分存。如申请参与当次分存的存放银行少于20家,则以申请参与的存放银行数量为准。上述要求如有最新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为准。

  二、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9日(星期五)18:00前,前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206室领取招标文件。

  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应于2026年10月20日(星期二)18:00前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1206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资格条件要求(应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可以在深圳市合法合规开展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商业银行;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信誉良好;

  (三)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五)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出具的“2025年深圳市银行机构综合评价”等级为B+(含)以上;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中标结果将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深圳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