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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2025—2026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6-08-19 11:2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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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八五”普法规划,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安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能力,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护航深圳高质量发展。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财政普法工作

  一是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

  二是坚持业务工作与普法工作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全面开展财政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嵌入式普法。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健全体制机制,推进普法工作

  一是制定全局2025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责任处室,将普法工作与财会监督、行政执法等工作紧密结合,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组织领导干部参加法院旁听庭审等活动,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推动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法治素养

  一是持续推进财政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众宣传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及财税政策。

  二是以支部会议、专题培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重要论述,开展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活动,持续增强党员干部国家安全意识。

  三是开展财政普法进会计产业园活动。联合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福田区财政局开展核心法律法规要点宣讲和典型案例宣传,通过“现场提问+主讲人作答”与企业互动,为从业人员提供合规指引,提升普法精准度,增强市场主体法治获得感。

  四是强化会计和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普法。加强以案普法力度,开展规范执业宣传培训,教育引导从业人员恪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五是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聚焦政府采购领域法治薄弱环节,梳理典型违法案例,制作《政府采购执法典型案例》PPT课件,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潜在供应商定向推送,引导供应商依法依规参与活动。

  (三)坚持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服务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将财政普法与财会监督工作紧密结合,嵌入式开展普法工作。在开展各类专项检查、重点整治过程中,向各预算单位、相关部门宣讲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法律法规,强化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规范落实的自觉性。

  二是通过行业协会加强会计从业人员普法工作,要求行业协会定期组织开展行业普法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

  三是执法过程中向当事人宣讲处罚法律依据、救济途径等,做到执法有力度、普法有温度,通过柔性说理释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是面向政府采购参与方举办业务培训暨廉洁教育,通过“规范指引+以案释法”,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

  三、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情况

  一是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年度重点财政工作及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动态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内容与执法职责精准匹配。

  二是细化分解普法任务,实现清单落地执行。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方式、责任部门、普法对象等具体内容,将普法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处室、责任人。

  三是依托清单推进普法常态化,年终结合年度述法、年度工作总结,严格对照清单总结普法任务完成情况。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普法思维在财会监督等环节的嵌入深度不够,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轻普法”倾向。

  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与实效性不足,普法内容与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市场主体的实际需求结合不紧密,宣传形式单一,覆盖面和渗透力有待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加强内部常态化学法考法,加强“说理式执法”与普法培训,推动干部从“懂法”向“精准用法、善于普法”转变,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二是扩大普法覆盖面。结合财政职能,面向管理对象及社会公众深入开展精准普法,提升公众法治观念,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