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锚定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目标,持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不断完善财政法治制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切实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创新普法宣传形式,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重要任务和基础工作来抓,推动学法用法制度化长效化。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紧密结合深圳财政改革发展实际,将法治要求贯穿于重大政策制定、行政执法、财政普法等全过程,着力提升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持续加强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二)压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建设与机关党建工作深度融合,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及学法守法用法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述职报告,推动责任落地见效。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健全财政制度体系,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实现动态管理、闭环运行。完善财税管理制度。修订出台一批财税政策,推动财政制度供给提质增效。加强公平竞争审查。2025年审查的增量政策措未发现排除、限制公平竞争情形。提升专业服务质量。搭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为财政重点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支撑。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执法对象和执法结果,对执法检查进行文字、音像等全过程记录,对重大执法决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确保程序合法、证据充分、裁量适当。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资质审核,规范执法行为流程。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日常检查工作,对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全面梳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五)扎实开展财会监督,有力维护财经纪律。开展财政优惠政策专项整治。根据财政部有关工作要求,对重点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加强地方政府债券管理。按时开展债券还本付息工作,落实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责任,杜绝和防范债券违约风险。加强涉企执法监督。切实履行会计评估监督职责,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深化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改革。严格落实“三随机、两公开、一横一纵、相互制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开展“整建促”专项行动。贯彻落实“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完善政府采购制度体系。规范采购文件编制,强化政策功能实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七)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聚焦财政主责主业,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持续提升网站服务质量。服务全市信息公开工作,优化完善门户网站搜送功能,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八)加快信访法治化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稳妥处理信访事项。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各项规定,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用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常态化解信访积案。做好代表委员服务。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抓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及时答复代表委员。
(九)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守法良好氛围。开展常态化普法宣传。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理财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原则,在执法工作中推行“柔性执法”,提升执法温度与法治效果。创新普法方式。加强“政企互动”,开展“财政普法进会计产业园”活动,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普法宣讲。
二、2024年度存在问题的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中“部分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有待加强”“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能力不足”“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等问题,改进情况如下:一是常态化开展学习教育培训。通过“三会一课”、旁听庭审及各类针对财政干部的培训常化开展法治教育,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二是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深度融合。将法治要求与法治思维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不断提升依法理财能力;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提高普法活动的实效性和针对性,常态化开展送法入企,确保财政普法取得实效。
三、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
2025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全年举报投诉、复议诉讼案件数量较往年显著上升,案件调查难度加大,行政执法力量相对不足,办案效率存在提升空间。二是法治与业务深度融合需持续发力。法治思维融入财政业务全流程、各环节的深度和广度仍需拓展,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改革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四、2026年度工作安排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法治基础。严格履行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紧密围绕财政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加强财政领域法律法规系统学习,着力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水平,为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通过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内部流程等方式,进一步提高案件调查处理效率。深化行政执法与司法、监察等部门协同联动,提升复杂案件与争议事项的处置效能。加强法律服务团队专业化建设,打造更加高效、专业、规范的执法队伍,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服务社会发展,促进业务融合。立足财政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法治建设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深度融合。完善财政支持政策的法治保障机制,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以优质财政法治服务护航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