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9-17 19:5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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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财监〔2025〕16号

王文文: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财政局于2025年3月对深圳市锦添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锦添所)出具的“深锦添审字[2024]第1003号”审计报告(以下简称涉案审计报告)的执业质量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2025年8月,深圳市财政局作出了《深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告知书》(深财书〔2025〕917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你作为涉案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时未勤勉尽责,未按照执业准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出具报告,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十五条、《深圳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深圳市财政局拟对你从轻处罚、作出罚款二万元的处罚决定。

  深圳市财政局此前采用邮寄方式向你送达告知书,均被他人代收或退件,无法获取你本人的反馈意见。同时,深圳市财政局因无法获取你的联系方式,无法现场送达或留置。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书有关内容,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深圳市财政局领取,逾期视为已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你对深圳市财政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有异议或要求听证,可以自收到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深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755-83938805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发布日期: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