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接受财政检查送达公告
深圳市樽信行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刘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据相关线索,需对你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樽信行评报字[2018]10007号)及《资产评估报告》(深樽信行评报字[2025]第03005号)进行检查。你公司作为经我局依法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有义务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自2025年5月起,我局通过资产评估信息表登记住所现场核查、电话联络等方式均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的有关规定,依法通过深圳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对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俊进行公告送达。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相关规定,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依法配合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阻挠或拖延,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请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刘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工作底稿到我局接受调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 9号
联系人:财政监督处,电话:0755-839388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