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接受财政检查送达公告
深圳护航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郭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及《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据相关线索,需对你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深护航评报字[2024]第Ha769号)进行检查。你所作为我局依法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有义务接受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自2024年8月起,我局通过邮寄书面通知、电话联络等方式均无法与你所取得联系,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的有关规定,依法通过深圳市财政局官方网站对你所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郭迪进行公告送达。根据《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的相关规定,你所及有关人员应当依法配合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阻挠或拖延,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请你所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郭迪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资产评估报告的工作底稿到我局接受调查。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 9号
联系人:财政监督处,电话:0755-83938835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