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深圳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要求,聚焦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健全财政法治制度体系,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公平竞争审查,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二是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指导,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工作,系统开展财政普法、依法行政与财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持续提升财政干部法治素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多次研究部署推进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为财政法治建设提供保障,推动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各处室在财政立法、执法、守法和普法等方面的分工,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研究、同落实。
二、坚持依法理财,全面加强财政管理法治化建设
(一)加强财政制度建设。一是加强会计和评估行业制度建设,完善行业管理相关文件,出台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二是加强税收优惠政策供给,制定出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深财规〔2024〕2号)、《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深财规〔2024〕3号)。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依法依规对本部门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印发《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废止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废止11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22件继续有效的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印发、公开等全流程管理。
(三)加强合法性审查。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3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组织开展4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二是建立健全我局公职律师管理机制,提升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等事项的科学依法决策能力。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升财政执法水平
(一)健全行政执法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修订会计评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进一步明确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认真落实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有力度有温度。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法检查过程全记录,行政处罚决定全审核,行政执法结果全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保障市场有序发展。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领域违反统一市场建设及“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二是开展“六个百分之百”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严肃财经纪律。三是扎实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四类”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规范行业秩序。四是指导各区财政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促进行业诚信发展。
四、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激发市场活力。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程序,提高审查质量。二是对限制竞争的工作事项进行梳理清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维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一是推进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打造政府采购纠纷“分流阀”。二是着力推进“整、建、促”三年行动方案,创新监管手段、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制度体系,助力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完善深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管制度,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深财规〔2024〕6号)。四是打造政府采购源头治理监管新模式,着力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改进”闭环管理机制的实践成果。
五、强化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府透明度。一是坚持政务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公开。通过网站公开发布信息共1549条。共计开展9期征集调查和3期在线访谈。二是优化完善门户网站功能,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本年度在官方新媒体平台推发相关政策、便民信息420余条。
(二)依法接受各类监督,规范履职行为。一是接受群众监督,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二是接受人大监督,2024年我局共受理人大代表建议104件,全部代表建议已按时办结,人大代表“满意率”100%。三是接受司法监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认真配合法院庭审工作。四是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按时保质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答复意见,严格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五是接受审计监督,及时办理移接案件,充分借助审计发现问题,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财会监督机制。
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财政干部法治意识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强化普法责任制。一是认真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明确普法内容和普法责任,计划内容均落实到位。二是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注重将普法宣传贯彻于财政执法工作全过程。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力促广泛普法。
(二)抓实“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一是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履职相关法规规章,努力做到应学速学,应学尽学。二是邀请社科院政法研究所专家给予全局干部职工授课,提高财政工作人员以法治思维完善财税产业支持政策的能力。三是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普法培训及“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活动。四是组织我局财政干部完成2024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100%,优秀率100%。五是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六是组织我局领导干部参加法院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增加依法行政理念。
七、存在问题和面临挑战
(一)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随着法治财政建设的不断推进,人民群众对财政部门依法行政有了新要求,财政干部法治意识仍需增强,需要充分理解法治对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公平竞争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二)运用法治思维防范和化解风险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少数财政干部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系统,对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尚显不足。
(三)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宣传内容和方式上仍需考虑不同群体获取信息渠道、方式、形式的个性化需求,进一步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创新力度。
八、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党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效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确保财政工作在决策、执行和监督各个环节依法依规、合法合规。
(二)聚焦重点领域,提升财政法治重点领域治理效能。针对工作薄弱方面、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发力,坚持财政业务与法治建设双融双促,持续深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公平竞争审查、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涉法涉诉问题处置等工作,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三)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普法效果。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方案,推行“以案释法”,充分发挥法治案例的教育警示、案例指导、社会宣传作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实践的感受和认识,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