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深圳市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有关问题的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制度体系不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正结合国家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市区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体系,完善评估和退出机制,动态清理支出政策,强化实施管理、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各类转移支付职能作用。
二、关于“对‘市投区建’项目重放权轻管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已建立配套管理制度,就财政评审职权下放范围、评审职责、备案机制和质量抽查等方面作了具体要求和规定,实现了市投区建项目评审数据与“智慧投资”系统的共享,组织完成市投区建项目质量检查及业务培训相关工作,市投区建项目评审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二是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有关工作方案,从强化前期建设阶段管理、完善工程结算决算机制、优化项目资产登记办理、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建设等方面落实整改要求。
三、关于“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科学”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我市3家市属国有文化集团已纳入2024年市本级国资预算编制范围。二是已通过财政部国企名录信息系统,建立全市全口径全级次国企名录,为扩大国资预算实施范围打下良好基础。三是已结合审计情况、我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推进情况,以及国企名录建立情况,积极推动尚未纳入国资预算实施范围的、市直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纳入2025年市本级国资预算编制范围。
四、关于“个别科目列报口径不一致”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局已将有关口径调整一致。
五、关于“《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部分数据不一致”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我局已将有关数据口径调整一致。
六、关于“部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已建立健全预算安排和项目入库、执行进度、绩效结果、审计意见、资产存量等“五挂钩”机制,从严从紧安排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七、关于“未建立健全市引导基金退出机制”问题整改情况
目前已加快修订引导基金退出相关办法,并从退出渠道、清算考核、现金管理等多个方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基金清算退出和资金回流。
八、关于“个别单位专项资金制度未健全”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政府部门职能分工和部门预算管理等有关要求,市教育局负责牵头修订出台我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我局意见已书面反馈市教育局。目前市教育局仍处在修改阶段,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九、关于“部分制度建立及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研究起草了有关征求意见稿,围绕原始数据、数据资源、数据要素、数据资产等提出不同的管理要求,并明确要建立合理的公共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
十、关于“数据资源入表及数据资产管理未实质性开展。”问题整改情况
我局印发了相关通知,举办了全市相关企业约1,510人参加的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业务培训会,另外,线上线下组织22,000代理记账机构从业人员参加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业务培训,指导市注册协、市评协成立130人专家志愿服务团,印发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业务指南,指导市数交所开展企业数据资源入表业务交流会。
深圳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