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第一期)有关情况公告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和我市印发的《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操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第一期)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存放利率按照项目通知结果执行:
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深圳农商行、宁波银行深圳分行、华兴银行深圳分行、华润银行深圳分行、南粤银行深圳分行、东莞银行深圳分行。
深圳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