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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3-02-28 17:2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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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深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依法履行各项财政管理职能,持续完善财政法治体系,严格规范财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法治政府建设正确方向

  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健全“深圳市财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贯彻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

  二、提升管理效能,努力打造依法理财改革试点示范

  (一)全力以赴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成功争取财政部印发《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根据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财政厅部署要求,大力开展广东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点建设工作。推动成立全市减税降费暨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进度。推动出台助企纾困、稳增长等5个“30条”组合政策。出台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租金减免政策。完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

  (二)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出台第六轮市区财政体制实施方案,加大对区财力支持和倾斜。全面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和绩效管理,全面提升预算管理效能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整体预算管理能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推动形成“大财政大预算大资产”格局。

  (三)实施内控制度改革,推动数字财政建设。完善预算单位内控建设。依托智慧财政平台,建立内控建设评价子系统。统筹内控建设与“放管服”改革,进行数字化管理。精细化内控管理,依据内控评价结果分级分类管理。

  (四)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财政政策“更精准、可持续”导向,明确管理“扁平化”、系统“智能化”、放权“精准化”改革方向。持续推进简政放权。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修改我市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提升财政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管理水平。出台《深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着力提升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水平

  (一)持续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善执法裁量权基准。将《深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作为预备类项目列入深圳市政府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制定印发《深圳市财政局会计评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标准》《深圳市政府采购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决策程序和归档要求,依法推进科学民主决策。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落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涉及市财政局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流程。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备案,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对出台或负责起草的关系到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财政政策措施实施专门的公平竞争审查。经全面清理,市财政局现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中均无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执法改革。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修订工作。建立对招标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专家常态化培训机制。成立市区两级财政部门监督评价联合工作组,开展对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二)创新对会计、评估行业的监管方式。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和资产评估行业联合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深度融合,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乱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三)强化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2021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财政综合检查,重点覆盖会计信息质量、专项资金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公务接待费等方面。

  (四)强化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权限,完成全国统一执法证件换证工作。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机制,开展法律法规专题学习。召开执法案件研讨交流会。做好案卷评查工作,按要求对案卷问题进行整改。做好财政常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汇编工作。

  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建立长效普法责任机制

  (一)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深圳市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制定并落实年度普法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普法宣传工作。在深圳市2022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中,我局获评第一名。

  (二)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向机关事业单位普法,组织预算单位参加预算编制工作培训。通过行业管理措施向会计行业从业人员普法,举办多项会计业务相关培训。联合市税务机关和科技部门向纳税人普法,开展税法普法和减税降费政策宣讲直播活动。

  (三)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干部能力提升。以广东省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单位创建为契机,加强系统内人员普法。组织民法典、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等普法培训,开展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暨“以案释法”普法活动以及“宪法宣传周”系列普法活动等。

  (四)探索财政普法新路径。创新普法理念和普法方式,拓展普法领域。在会计监督执法、政府采购执法中推行“说理式文书”。组织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旁听行政执法典型案件庭审。深入市属高校进行会计法普法。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推进财政前沿领域立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财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还有进步空间。我局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加强党对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将法治工作融入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进一步增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

  (二)进一步完善财政法治体系,健全决策机制和制度规范。按照市人大、市政府要求开展立法评估工作,及早组织部署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计划。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

  (三)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化解各类纠纷。深化政府采购、会计评估行业执法改革,制定完善实施裁量权标准和减免责清单,加强财会监督同时推动包容审慎执法。完善内控制度,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办案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信访举报案件的法律指导。进一步优化合同协议的审核流程,完善合同范本。

  (四)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组建法律人才库。加强全市财政系统的干部法治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财政干部依法履职能力。继续加大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开展财政领域法治前瞻性研究和前沿问题研究。

  深圳市财政局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担当作为抓落实,统筹推进高水平财政法治建设,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