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深圳考区延期考试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2-11-04 1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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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规定,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9月3日至5日考试的考生,可在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申请参加延期考试或退还报名费。

  目前申请截止时间临近,请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尽快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选择申请参加延期考试或退还报名费,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详见《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深圳考区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https://szfb.sz.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10183074.html)。

  特此提示。

深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