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第十四期)项目公告
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地方国库现金管理试点办法》(财库〔2014〕183号)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将实施2022年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第十四期)操作,现面向经公开招标确认具有深圳市国库现金管理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公开邀请。
请符合参与资格的机构于2022年10月17日18︰00前,至市财政局1201室领取项目资料,并按要求于2022年10月21日18︰00前,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市财政局1201室。
特此公告。
深圳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