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的通知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5-09-25 15:5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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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4〕59号)和《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4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5〕61号),现对2024年度申报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并经评审通过的323名申报人(正高级5人、高级318人)进行公示(名单见附件1、2)。公示分为单位公示和评委会网上公示两部分。

  一、单位公示

  本次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名单附后)必须报告并请所在单位进行单位内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我市2024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会〔2025〕61号)要求及《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单位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3),在网上申报系统打印评后公示材料,组织评后公示(将评后公示材料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申报人所在单位在网上申报系统内录入情况和单位意见,并打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后公示情况表》,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表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25年10月15日前在系统扫描上传提交至评委会办公室。

  二、评委会网上公示

  评委会于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对本次评审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网上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通过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设在深圳市财政局)反映情况。单位投诉要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投诉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邮箱:szcwkjc@szfb.sz.gov.cn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804室

  三、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4〕59号)所附说明(详见附件4),评审结束后,后续工作流程为:完成评后公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职称证书发放。按照相关政策要求,2024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评后公示阶段(含评委会办公室评后公示、单位评后公示)结束后,将由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向我市人社部门报送公示无异议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后再予以发放电子职称证书。


  附件:1.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单位系统操作手册

  4.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常见问题问答(2024年度)

深圳市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2024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2: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 附件3:深圳市属职称评委会职称评审申报单位系统操作手册.pdf 附件4:关于职称评审工作的常见问题问答(2024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