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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财政局举办全市财政系统《预算法实施条例》专题培训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0-11-04 0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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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准确把握并贯彻执行《预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提高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10月29日上午,市财政局邀请财政部条法司立法一处黄建立处长作“把握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主要精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专题培训。胡卫东副局长主持培训会,在家局领导、局全体干部职工、11个区(含新区)财政局领导和业务骨干、重点市直预算单位财务负责人等300余人,通过现场和视频直播两种方式参加了本次培训。

  

  黄建立处长从《预算法实施条例》的修订背景和过程、修订原则、修订内容、突出特点等六大方面进行了全面、深刻的阐述与系统解读。从明确预算收支范围、细化预算编制程序和内容、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等八个角度解读了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新条例提出了要求,为下一步将条例落实到财政工作的相关领域和各个环节指出了清晰路径,提供了重要指导。

  胡卫东副局长在总结讲话时指出,全市财政系统要学习贯彻好《预算法实施条例》:一是要加强普法和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继续做好新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坚持学用结合,做到学懂弄通,不断提高预算法治水平;二是要开展全面对照梳理,对之前制定的有关制度文件进行清理,及时落实各项新的工作要求,对原制度和文件与新条例不一致的,要及时废止或者修改,与新条例规定相违背的,要停止执行。三是各区财政部门要认真组织,使全体干部学习掌握新条例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规定,将新条例作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实施;四是请各预算单位在各项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具体事项上支持财政部门工作,严格执行预算法和预算法实施条例,确保新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这次专题培训使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更加精准地把握了条例修订的背景、立法精神及主要内容,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帮助财政干部树牢财政管理法治理念,严格执行条例各项规定,不断提升预算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财政改革各项事业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