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ZDL2024002374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食堂原材料配送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深圳市百鲜农产品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晓街道布吉路1021号天乐大厦1504
被投诉人: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06A
相关供应商: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君子布社区龙兴工业园1号厂房二101、201、301
四、基本情况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月14日发布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投诉人就采购结果向被投诉人提起质疑,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如下:广东灿城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在食品安全检测实力情况存在问题,其合作检测机构的检测资质存在重大缺陷。
五、裁决依据及结果
基于本案查证事实,本机关裁决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因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深圳市财政局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