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须已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未参加包2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具备对包2采购结果进行质疑投诉的资格。
分包采购项目中包1供应商是否可对包2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投诉?
发布日期:2024-12-25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440300007541539G/2024-00577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
名称: | 分包采购项目中包1供应商是否可对包2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投诉?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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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须已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未参加包2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具备对包2采购结果进行质疑投诉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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