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05-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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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申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

  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是具有一定规模实力、成长性好,其中净资产一般不低于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