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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迁移办公场所到深圳经济特区需递交什么材料?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9-07-18 【字体:

  申请材料如下:

  1、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纸质件);

  2、会计师事务所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表(电子扫描件1份);

  3、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经历表(电子扫描件1份);

  4、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情况汇总表(电子扫描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