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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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06-25 【字体:
  一、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的编制说明   (一)关于2010年财政经济形势。   201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和我市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的开局之年,认真落实中央、省的政策方针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部署,科学编制2010年财政预算十分重要。综合分析我市财政经济发展形势,既有保增长形成的积极成果和有利条件,也有国内外经济环境变化带来的不确定性。   从积极因素看,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得以保持,经济有望继续向好回升,将带动财政增收。我市经济持续企稳回暖,尤其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等支柱产业发展势头较好,将拉动我市增值税、营业税以及所得税等主体税种增收。另外,“两法合并”后我市2010年企业所得税税率将再调高2个百分点,也将带来一定的政策性增收。   从不利因素看,当前国际经济复苏的形势仍不确定、不稳固,贸易保护主义抬头,产业结构调整压力和难度加大,对财政持续增收将带来一定影响。   财政支出方面,一方面随着我市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地铁建设、大运会场馆建设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正处于投资高峰期;另一方面,落实我市自主创新型城市建设、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等有关政策,保民生、保稳定、促转型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都对财政支出提出了较高要求。这些增支事项,具有政策刚性强、支出规模大、延续时限长的特点。综合考虑,2010年我市财政收支平衡的压力仍相当大。   (二)关于2010年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编制2010年财政预算的有关要求,并综合考虑2010年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2010年我市预算编制执行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有关要求,积极稳妥地安排财政收入,加强收入征管,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推进政府投融资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科学调整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强力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进一步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10年我市预算编制执行的原则是:   1.科学分析财政形势,积极稳妥地安排收入计划,抓收入,保平衡。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科学安排年度收入计划。继续密切关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分科目测算收入规模,提高收入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继续加强对主体税种及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控,努力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依法规范非税收入项目。继续实施预算稳定调节机制,确保预算平衡。   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惠民生、保稳定。继续增加教育投入,进一步提升义务教育均衡化水平,落实城市免费义务教育政策。大力支持南方科技大学等高校加快发展,着力做强我市高等教育。增加医疗卫生投入,积极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防治各类重大疫情的应对能力。加大社会保障投入,深入研究各项社会保障政策,继续加大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失业人员、军转干部和各类优抚对象的社会保障投入。加大各项就业补助资金投入,支持解决各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落实国家政策,支持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增加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经费,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支持市容环境提升行动计划。落实国家对基层政法转移支付配套经费,维护社会稳定。   3.合理配置财政资源,着力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促转型、优结构。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专项资金的整合调整。在巩固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外新兴市场和发展国内市场。进一步推进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强力培育新能源、互联网和生物等新兴战略产业,支持城市建筑节能减排等循环经济发展。巩固完善对民营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建立引导社会资金支持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良性机制,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杠杆效应,夯实自主创新发展基础。稳步增强高新技术、金融、物流和文化等我市支柱产业发展优势。落实有关重大项目的引进和发展政策,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和可持续能力。落实人才政策,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对产业结构调整的调节和引导功能。认真落实产业劳动力“双转移”政策。   4.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大力支持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稳增长、优环境。着力调整政府投资结构,财政公共预算资金要更加突出民生和公共设施的投资力度。继续保障轨道交通、污水管网、大运场馆等重大在建项目的资金需求。创新理财思路,加快推进政府投融资平台建设,盘活政府资源,吸引社会投资,加快城市建设,尤其是光明、坪山等新功能区的建设发展。   5.坚决贯彻厉行节约,强力控制一般性经费支出增长,控成本、保运转。切实保障政府机构改革后各部门单位正常经费需求,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推进。进一步硬化部门预算约束,规范部门单位开支标准,分类管理,区分一般行政性开支和事业发展支出。强化预算控制,建立预算支出执行责任制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严格执行中办、国办以及中纪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严控公务购车用车、会议、公务接待、公费出国(境)以及展览、晚会、论坛、庆典等活动的规模和数量,切实压缩相关经费。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从紧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推进节约型政府建设。   6.巩固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提升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抓服务、提效率。进一步巩固完善部门预算改革成果,结合我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的精神,支持和推动政府部门的事权、财权调整,实事求是地保障机构改革后各政府部门的有序运转,保障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全面推进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健全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提高资金拨付的安全性。研究建立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实现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深入推进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规范绩效评价的工作程序和步骤,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继续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力推进“金财”工程系统建设,促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三)关于2010年全市及市本级收入预算。   2010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970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加89.2亿元,增长10.1%。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总收入计划为 1,204亿元。   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计划为640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长10.2%。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级补助收入、区上解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总收入计划为884亿元。   2010年,市本级财政收入主要安排如下:   1.增值税市本级分成部分计划安排80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长13%。主要考虑2009年国家实施增值税转型带来政策性减收,2010年将回归正常态势。   2.营业税市本级分成部分计划安排250.2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长12.7%。主要考虑我市经济企稳回暖,第三产业比重进一步提高,将带动营业税的增长。   3.企业所得税市本级分成部分计划安排125.5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长12%。主要考虑一是2010年全市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值等经济指标有望上扬,外贸出口形势改善,企业盈利状况好转,将带动企业所得税增长;二是2010年我市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将再调高2个百分点,会带来一定政策性增收;三是2009年国税部门组织的企业所得税中金融业所占比重较大,受前几年高基数以及金融危机影响增幅偏低,2010年有望步入正常增长轨道。   4.个人所得税市本级分成部分计划安排60.3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长6.3%。主要是考虑企业效益回升和就业形势好转将促进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5.契税计划安排33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长15%,主要是预计2010年房地产交易有所增长。   6.非税收入计划安排43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下降4.3亿元。主要原因一是2009年非税收入中存在一次性征收因素近19亿元,包括:海域使用金一次性收入5.3亿元、2008年结转入库的罚没和收费等收入7.1亿元、按财政部要求清理原养路费等结余收入缴入国库6.3亿元等。二是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今年起我市将污水处理费等收费收入纳入预算,同时将教育收费从预算内改为预算外专户管理,两项收入增减相抵后净增预算收入约6.5亿元。   7.上年结转结余收入计划安排18亿元,其中含2009年中央和省专项补助收入13.6亿元,结转至2010年使用。   8.中央补助收入计划安排107.3亿元,按财政部规定,属区分成部分先全部列入市本级收入反映。其中:税收基数返还103.8亿元;财政部预下达的专款补助收入3.5亿元。   9.省补助收入计划安排6.7亿元,其中含燃油税费改革后省对我市原养路费等“六费”基数返还6.2亿元。   10.区上解收入计划安排10亿元,主要为地税征管经费专项上解以及机构改革后交通事权上划后的费随事转经费等。   11.财政部代发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2亿元,比2009年减少2亿元。   12.调入资金建议安排80亿元,专项用于我市有关重大项目建设、补充偿还政府统贷本金以及平衡预算。其中:调入国土基金1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金65亿元。   (四)关于2010年全市及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   2010年全市财政总收入计划为1,204亿元,按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市财政总支出1,204亿元,其中区级支出预算由各区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   2010年市本级总收入计划884亿元(不含基金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0年市本级相应安排总支出884亿元。其中,按体制关系上解上级和补助区支出172亿元,市本级实际可供安排的一般预算支出为712亿元。   但在对比各支出科目2010年和2009年年初预算数时,需要特别说明以下情况:   一是2010年财政部调整了部分支出功能科目,如新增了“住房保障支出”、“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等类级科目,并调整了部分类级科目中款级科目的设置,将原在“一般公共服务”类级科目下的“国土资源事务”、“气象事务”等款级科目独立出来,单独设置“国土资源气象事务”类级科目。因此,上述支出科目2010年和2009年年初预算数不具有可比性。   二是2009年我市进行了“大部制”机构改革,新成立了市人居环境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卫生和人口计生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随着各部门职能的整合以及部门间的职能划转,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2010年上述部门的预算经费在各支出科目间也发生了调整变化,与2009年年初预算数具有一定程度的不可比。   三是在2009年市本级年初预算中,基建支出统一在其他支出类核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改革的有关要求,从2010年起,基建支出将分解到各支出功能科目核算。为便于2010年与2009年年初预算支出数据的对比,相应将基建支出的2009年年初预算数和执行数分别还原至各支出功能科目,因此,在2010年预算中,各支出科目的2009年年初预算数与2009年预算中的相应数据口径不同。   2010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计划安排49.5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11.5%,主要是新增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2亿元,重点吸引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落户深圳;新增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0.9亿元,加大对专利申报的支持力度;新增商贸会展服务业专项资金0.7亿元。此外,按照财政部调整2010年政府收支科目的要求,国土、气象部门的经费支出从一般公共服务类调至新设立的国土资源气象事务类科目核算。   2.公共安全,反映公检法司等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30.7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2.3%。主要是继续支持推进公安职业化分类改革,安排相关经费2.2亿元。   3.教育,反映教育行政管理、普通教育、职业和成人教育等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66.9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19.3%。大力促进解决义务教育均衡化,教育费附加支出增加2.4亿元;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城市免费义务教育、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增加3.63亿元;安排教育基建支出26亿元,重点支持深圳大学新校区、南方科技大学建设以及中小学校园改造工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按照财政部要求,从2010年起,市本级教育收费7.5亿元不再纳入预算管理,改为财政专户管理,但仍全额返还给教育部门使用。剔除上年教育收费不可比因素,2010年市本级教育支出可比增长37.6%,其中普通教育支出可比增长17.3%,职业教育支出和广播电视教育支出与2009年年初预算数持平。   4.科学技术,反映科技管理、基础和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以及科普、社会科学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09.2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46.2%。主要是支持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大力支持重大科技项目引进,新增科技重大项目专项资金50亿元;兑现我市有关产业扶持政策,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安排高新技术企业及新产品资助经费11.4亿元、安排科技三项费用7亿元、软件发展资金1.5亿元和创新人才奖励资金2亿元;继续加大对科普等公益性科学事业投入。   5.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48.5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88.7%。主要是为做好2011年大运会的筹备工作,安排大运会相关经费和大运场馆基建经费;安排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资金0.8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亿元和文博会经费0.5亿元,继续支持我市公益性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6.社会保障和就业,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就业补助、社会福利、抚恤、残疾人事业、退役安置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7.1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21.3%。继续支持扩大医疗和失业保险覆盖面,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的综合社会救助体系,补贴残疾人社保;安排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2.5亿元,继续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   7.医疗卫生,反映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公共卫生、医疗保障、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35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27.7%。安排医疗卫生基建经费18.1亿元,加快滨海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等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步伐;新增安排公共卫生投入5.8亿元,保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安排食品安全工程配套支出0.6亿元。   8.环境保护,反映环保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63.3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107.5%。主要是污水处理费14亿元纳入预算管理,重点投向污染防治领域;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新增新能源汽车推广配套资金6.3亿元和新能源产业振兴扶持规划资金2.5亿元;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和低碳产业发展,安排支持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专项资金7亿元;安排特区内外污水截排工程、垃圾转运站和污水处理厂等基建经费28亿元。   9.城乡社区事务,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和城乡社区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83.6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11%。全力支持“办赛事、办城市、新大运、新深圳”为主题的市容环境整治和城市景观营造行动,新增市容环境提升计划专项资金8亿元;安排市政道路和地铁基建经费58亿元;新增汕尾潮州产业转移园“双转移”专项资金2亿元。   10.农林水事务,反映农业、林业、水利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8.6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下降57.8%,主要是基建支出减少15亿元,2009年预算安排的水库和水利设施等基建工程已完工,2010年不再安排。新增远洋渔业专项资金0.8亿元;加大对口扶贫工作力度,新增河源湛江“双到”对口扶贫开发资金0.5亿元;   11.交通运输,反映公路水路运输等交通运输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63.7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42.2%,加大对公交等公用事业补贴,安排公交、出租车燃油等补贴15亿元,比上年增加5亿元;燃油税费改革后省补助基数6.2亿元纳入预算管理,加上机构改革区交通事权上收后相应上划的基数预计4亿元,共增加安排交通部门支出10.2亿元;安排南坪快速路二期建设、广深沿江高速公路等基建经费25亿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反映制造业、建筑业、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国有资产监管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19.6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81.5%,主要是兑现我市有关产业扶持政策,安排民营及中小企业产业扶持专项资金1.5亿元和产值奖励资金1亿元;新增安排互联网产业振兴规划资金2亿元,上年结转的中央和省补助产业类资金3.4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反映旅游业、商业和涉外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7.2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下降36.8%,主要是2009年省出台的出口退税征退差补贴政策只执行一年,以及加工贸易企业保函保证金资助暂缓执行,2010年支持外贸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减少4亿元。   14.金融监管等事务,反映金融监管事务和金融产业发展支出,计划安排4.1亿元,与2009年年初预算持平。继续安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2亿元;安排金融业扶持专项资金2亿元,支持我市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发展。   15.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反映地方财政安排的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计划安排7.3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32.7%,主要是用于对口甘肃地震灾区的灾后恢复重建以及新增对口支援新疆支出。   16.国土资源气象事务,反映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的支出,计划安排4.2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下降14.3%。主要是机构改革,原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局部分职能划转至市住房和建设局,相应支出划转至城乡社区事务类支出安排。   17.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7.7亿元,比2009年预算增长140.6%,主要是新增安排人才安居工程专项经费4.5亿元。需要说明的是,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资金主要是来源于国土基金和住房专项资金等,未全部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反映。   18.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 反映政府对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方面的事务支出,计划安排4.5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28.6%,主要是增加物资储备等政策性风险基金、补贴支出1亿元。   19.总预备费4亿元,与2009年年初预算持平。   20.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反映国债还本、付息等方面的支出,计划安排51.5亿元,主要是通过调入资金新增安排政府统贷还本支出50亿元。   21.其他支出24.8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长47.6%,主要是预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经费2.5亿元和增人增资、正常晋级调资等1.5亿元、预算准备金4亿元、出口退税预算调节准备金2.6亿元、上年结转的专项经费1.5亿元和国家赔偿准备金1亿元等。   22.转移性支出172亿元,比2009年年初预算增加26.1亿元。其中:   (1)上解中央支出44亿元,比上年增加11亿元,主要是增加地方负担出口退税上解,以及预留其他上解支出等。   (2)上解省支出30亿元,比上年增加9.6亿元,主要是新一轮对省增加上解体制已经确定,2009年和2010年我市增加对省上解规模将集中在2010年一并兑现。   (3)补助区支出98亿元,比上年增加5.5亿元。主要是落实国家政策,增加对基层政法经费转移支付配套支出,以及按照第三轮市区财政体制规定,增加对有关区的转移支付,落实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区域财力均衡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   (五)关于2010年市本级财政基金预算。   2010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146.4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加26.8亿元。市本级当年基金预算收入加上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总收入为195.1亿元,比上年增加12.1亿元,主要是城市更新改造增加部分国土基金收入,鉴于是第一年推进此项工作,且难度较大,故这部分收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基金总收入中,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计划安排2.7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收入计划安排4.4亿元;国土基金收入计划安排128.8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计划安排3亿元。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我市以下基金从2010年起纳入政府基金预算,包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计划安排4.3亿元;车辆通行费收入计划安排2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计划安排0.9亿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计划安排0.1亿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计划安排0.1亿元等。上年结转收入48.7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2010年市本级基金预算总支出计划195.1亿元。主要支出项目是:文化事业建设费支出2.2亿元;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3.5亿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50.2亿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4.6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支出4亿元;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支出0.9亿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3亿元;公路水路运输支出2亿元;建筑业支出0.2亿元;补助区支出2.6亿元(主要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区支出),基金滚存结余20.9亿元。   (六)关于2010年光明新区、坪山新区财政收支预算。   2007年、2009年我市先后成立了光明和坪山两个新区,并赋予新区管委会准一级财政管理权限,与市财政按第三轮财政体制单独分税分成。考虑到上述两个新区管委会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其2010 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单列,与本级财政预算一并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   2010年,光明新区财政总收入预算计划安排13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长12.5%。其中税收收入7.7亿元,比2009年完成数增长15.1%;非税收入0.2亿元,比上年下降4.8%;转移性收入4.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5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0年,光明新区财政总支出安排13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2.4亿元;转移性支出0.6亿元。   2010年,坪山新区财政总收入预算计划安排11.4亿元。其中税收收入6.3亿元;非税收入1.7亿元;各项转移性收入3.4亿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0年,坪山新区财政总支出安排11.4亿元,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1亿元;转移性支出0.4亿元。   二、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预算   (一)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   (二)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   (三)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基金预算   (四)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预算   (五)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2010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预算

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JPG 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JPG 深圳市本级2010年财政基金预算.JPG 深圳市光明新区2010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预算.JPG 深圳市坪山新区2010年财政一般预算收支预算.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