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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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201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来源: 深圳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2-09-18 【字体:
  ——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主任  乔家华   2012年8月28日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本次常委会作关于深圳市2012年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09年以来,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国务院决定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各地发债额度经国务院批准后,由地方政府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执行。2012年,经我市积极争取,财政部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27亿元,并继续由我市自行发行。截至201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累计将达到95亿元。   按照财政部关于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途的要求,经财政部核准,2012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公益性项目支出,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公立医院建设、重点流域综合整治、水利基础设施等生态建设工程以及重点民生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须纳入地方政府预算,并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政府年度预算已经同级人大审查批准的,要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二、关于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案,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计划为1,113亿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总支出计划为1,113亿元。   根据财政部《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中关于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建议按财政部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券规模调增2012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计划27亿元,具体方式是调增“债务收入”——“国内债务收入”27亿元,调整后2012年市本级财政总收入计划为1,140亿元;相应调增2012年市本级财政总支出计划27亿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政府收支分类相应功能支出科目,调整后2012年市本级财政总支出计划为1,140亿元。具体支出科目调整以及安排项目包括:   (一)医疗卫生,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规模50.6亿元,本次预算调增13.1亿元,调整后支出规模为63.7亿元。具体安排项目包括:1.深圳市滨海医院建设项目12.5亿元;2.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二期改造工程0.6亿元。   (二)农林水事务,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规模34.8亿元,本次预算调增5.7亿元,调整后支出规模为40.5亿元。具体安排项目包括:1.观澜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5亿元;2.大鹏半岛水源工程0.7亿元。   (三)交通运输,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规模62.5亿元,本次预算调增3.2亿元,调整后支出规模为65.7亿元。具体安排项目包括:1.坂雪岗大道市政工程1.4亿元;2.沙井南环至玉律路工程0.8亿元;3.观光路(观澜段)改造工程1亿元。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安排支出规模21亿元,本次预算调增5亿元,调整后支出规模为26亿元。具体安排项目为天颂雅苑保障性住房项目资金5亿元。   三、关于调整偿还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支出科目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办法》(财库[2009]19号)规定,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增设支出类科目“债务还本支出”,用于核算各级财政部门发生的债务还本支出。据此,建议将原在2012年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国债还本付息支出”科目中安排偿还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本金24亿元转列“债务还本支出”科目,调整后财政总支出规模不变。   四、关于201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   根据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本级预算案,2012年市本级国土基金(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下同)总收入281.3亿元,总支出281.3亿元。根据对国土基金历年结余的清理情况,建议将国土基金结余资金45.3亿元纳入201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调整预算,作为当前稳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用于安排政府基建项目支出,提前启动一批我市“十二五”期间的重大项目建设,以加大政府投资力度。调整后,2012年本级国土基金总收入326.6亿元,相应安排国土基金总支出326.6亿元。      

2012年深圳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表.xls